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2024-03-25 公司:愛比科技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樓(PCBC)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112年度審查報告書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其他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解除本公司新任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次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本次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本次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期間及相關事宜: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

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3.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

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4.受理期間:113年4月5日至113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

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113年4月15日下午5時前

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5.受理方式: 以書面方式受理,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

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6.受理處所:愛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南京東路六段348號1樓)

7.聯絡單位:財會處,電話:02-5550-8686分機:3558。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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