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新台幣45萬元
2018-12-27
公司:源大環能
1.事實發生日 :107/12/27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7年6月26日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戴奧辛濃度未符合環保署公告排放標準之規定,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遭裁處罰鍰新台幣45萬元。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已完成改善,並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45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調整生產參數以減少戴奧辛之排放,並加強操作人員教育訓練,以避免任何汙染環境情形發生。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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