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8年01月11日董事會重大決議

2019-01-11 公司:福光企業
1.事實發生日:108/01/112.發生緣由:1.本公司108年01月11日董事會通過聯合授信案乙案2.本公司108年01月11日董事會通過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條文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償還既有金融負債及償還購料所需於金融機構之融資款項,向授信銀行團 申請授信總額度新臺幣伍億貳仟陸佰萬元整之聯合授信案。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代表公司簽署聯合授信合約、本票、本票授權書、反面承諾書及 相關文件,並辦理一切相關事宜。2.為符合金管會最新公告辦法,依金管證發字第1010016743號令規定,通過修正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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