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新台幣20萬元

2019-01-31 公司:源大環能
1.事實發生日 :108/01/31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年12月13日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之壓差管線未連接,致壓差器無法正常顯示操作參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遭裁處罰鍰新台幣20萬元。3.處理過程:本公司當下已完成改善。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2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加強操作人員教育訓練,以避免任何汙染環境情形發生。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對於本裁處不服,於裁處書送達之30日內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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