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2023-11-10
公司:伯鑫工具
1.事實發生日:112/11/10
2.公司名稱:伯鑫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0,000,000元,發行普通
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
年10月12日證櫃審字第1120010185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300,000股由
本公司員工承購,其餘85%部分,即1,700,000股則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
於111年7月6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排除公司法第267條
第3項原股東優先認購之規定。其中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則擬依「中華民國證券
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
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
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
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暫定為每股新台幣71.05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
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
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不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4倍為
上限,即每股價格暫定以新臺幣81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2年11月15日至112年11月17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2年11月23日至112年11月27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2年11月23日至112年11月27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2年11月24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2年11月28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2年11月28日至112年11月30日
7.增資基準日:112年12月1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2.公司名稱:伯鑫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0,000,000元,發行普通
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
年10月12日證櫃審字第1120010185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300,000股由
本公司員工承購,其餘85%部分,即1,700,000股則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
於111年7月6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排除公司法第267條
第3項原股東優先認購之規定。其中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則擬依「中華民國證券
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
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
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
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暫定為每股新台幣71.05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
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
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不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4倍為
上限,即每股價格暫定以新臺幣81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2年11月15日至112年11月17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2年11月23日至112年11月27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2年11月23日至112年11月27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2年11月24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2年11月28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2年11月28日至112年11月30日
7.增資基準日:112年12月1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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