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局裁處罰鍰新台幣13萬元

2023-11-10 公司:星宇航空
1.事實發生日:112/11/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桃園機場航班作業完畢後,未確認管制門是否已確實上鎖,

違反航空站保安計畫及民用航空法第112條之4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條第2項規定

裁處罰鍰新臺幣13萬元整。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3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針對本事件已配合保安機關完成案件調查及改善、周全作業

程序,避免日後發生類似事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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