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會相關事宜

2019-03-21 公司:高明鐵企業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2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埔心鄉瑤鳳路一段357號(本公司會議廳)4.召集事由: 宣布開會 主席致詞 (一)報告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7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07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2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108)年股東常會之議案,但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 2.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8年04月03日起至108年0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8年04月1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高明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室) 地址:彰化縣秀水鄉民主街34巷3號, 電話:(04)7688327 3.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4.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 自108年05月11日至108年06月0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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