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

2019-03-22 公司:景傳光電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92號3樓文化劇場演藝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7年度營業報告書。(2)107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107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7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3)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5)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6)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2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08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8年4月3日起至民國108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8年4月1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受理處所:本公司財會處,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52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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