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電處分群益安穩收益基金約2108萬單位獲利約55萬元

2001-06-11 公司:群益投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中心. 6月11日 06/11 21:59

主旨:公告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2306)處分群益安

穩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相關資料

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90/06/1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

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群益安穩收益證券

投資信託基金

2.事實發生日:90/04/24~90/06/1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為

21,080,134單位;每單位價格為13.0408~13.1220元

;交易總金額為276,352,97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荷銀光華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5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處

分利益552,975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策單位: 董事長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611、2點規定情事者,並

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

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數量20,367,192.91單位;

金額275,425,550元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

價證券者不適用): 迄目前為止, 長短期有價證券

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告總資產比率:51.77%, 股東權

益比率:72.25%, 營運資金: 新台幣12,678,947仟元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

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短期投資理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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