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銀處分元大萬泰債券基金1591萬單位獲利28.32萬元

2001-06-18 公司:元大投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6月16日 06/16 12:55

主旨: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840)公告本公司

處分元大萬泰債券基金

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90/06/1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

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元大萬泰債券基金

2.事實發生日:90/06/1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

:15,911,785.1 單位;單位價格:12.5871 元;總金額

:200,283,230 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關係: 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處

分利益283,230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易當日以現金 (支票或匯

票)一次付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據基金經理公司公告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計算。決

策單位: 經理部門。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劓�報表之每股

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得

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

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

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

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目前累積持有數量:0單位。

金額:0元。

持股比率: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

價證券者不適用): 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告總資產比率:9.47%; 占股東權益比

率:112.69%;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56,508,297,129 元。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

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短期投資。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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