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新台幣20萬元

2019-06-05 公司:源大環能
1.事實發生日 :108/06/05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8年2月25日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稽查,濕式排煙脫硫防制設備pH計未啟動,無法維持防制設備有效收集及正常運作以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遭裁處罰鍰新台幣20萬元。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並進行改善,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4.預估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2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加強設備巡檢,並加強操作人員教育訓練,以避免任何污染環境情形發生,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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