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2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2023-08-02 公司:聯合聚晶
1.事實發生日:112/08/0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04/2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2年4月26日董事會決議發行11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告發行辦法主要

內容,並於112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8110號函指示授權董事

長修訂,並經112年8月2日董事會決議追認修訂本公司「民國112年度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發行辦法」之第三條第二項。

(2)修訂前條文:

二、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其年資、職級、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及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

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

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再提報董事會決議;員工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續

提報董事會決議。

(3)修訂後條文:

二、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其年資、職級、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及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並考量

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經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

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再提報董事會決議;員工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續

提報董事會決議。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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