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2023-06-16 公司:晶鑽生醫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19,197,725權;

經票決結果:贊成18,222,100權,占表決權總數94.91%;

反對4,086權;棄權及未投票971,539權;無效0權;

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謝佳憲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閩行區吳中路1199號1棟66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醫療科技領域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自有技術轉讓、企業營銷策劃、美容美髮用品、醫療器材批發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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