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 轉換公司債
2020-01-13
公司:台灣之星電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 轉換公司債』定價及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9/01/13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定價及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0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1/13(02)公司債名稱: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03)發行總額:新台幣18億元(0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萬元(0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06)發行期間:三年(0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6.4%(0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0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未來 營運所需(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由本公司自行辦理還本付息事宜(13)賣回條件:無(14)買回條件:無(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本私募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得於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之日 起滿三個月之翌日起,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無 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 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 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 止外,至到期日止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轉換為本公司之普 通股。(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3.05%(17)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 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 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8)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 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9)其他應敘明事項: A.本次私募繳款期間: 依法應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價款 收足。但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核 准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價款收足。惟本私募無擔保可 轉換公司債已獲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且實際私募 之金額並不影響原私募計畫案(包括但不限於資金用途 及預計達成效益)之執行,亦無所收價款未能符合股東 會通過辦理私募有價證券之決議情形,故本次無擔保 可轉換公司債倘無法於前述繳款期間完成價款收足作業 ,則以實際認繳私募價款之金額辦理本次私募公司債。 B.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 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 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 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發 行相關事宜。 C.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相關限制,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及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函釋辦理。 D.本次私募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 /私募專區/私募資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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