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告關務署臺北關函文本公司
2020-01-07
公司:富味鄉食品
1.事實發生日 :109/01/072.發生緣由:關務署臺北關108/12/9函文本公司北普法審催字第10810400249、10810400342號、10810304472號函,通知本公司應於文到之翌日起算30日內繳納罰鍰及稅款,金額合計128,416,182元。3.處理過程:本公司函文致關務署請求依定存單到期日解除質押抵付,將依照回函執行 4.預估可能損失:無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照臺北關回覆情況執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已於民國102年至105年財務報表中將溢沖退稅款新台幣 61,302,143元認列為銷貨成本。(2)本公司董事會於106年4月11日決議,於105年度財務報表中認列可能罰鍰損失金額計新台幣130,844,216元,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及「負債準備-非流動」項下。(3)對公司財務影響如下:處分機關追徵所溢沖退稅款及罰鍰共計新台幣192,146,359元,本公司已提供定期存款新台幣192,146,359元質押給處分機關。本公司預計於臺北關回覆函文後,將本次函文罰鍰及稅款合計128,416,182元,以質押定存抵付。(4)對本公司業務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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