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開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2020-03-13 公司:台灣虎航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台北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8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108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08年度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結果報告 (5)108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報告 (6)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二、承認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8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配合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作為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30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 根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得以向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9年4月24日起至民國 109年5月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9年5 月4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一、受理方式: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 函件寄送 二、受理提案處所:台灣虎航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分析暨股務部(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 路405巷123弄3號) 三、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股票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內文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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