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2023-05-24 公司:華豫寧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連智民

(2).董事:黃炳順

(3).董事:瑞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崇敏

(4).董事:鄭凱倫

(5).獨立董事:羅瑞霖

(6).獨立董事:原玉玲

(7).獨立董事:黃祥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且無損及本公司利益者。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含電子方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連智民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連智民: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執行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北路221號302部位36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積體電路、IC等電子產品之技術服務及貿易代理。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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