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020-04-15
公司:銳捷科技
1.事實發生日:109/04/152.發生緣由:(1)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即無現金對價之無償配發予員工),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2)預計發行總額(股):本次發行並給與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發行總額為新台幣20,000,000元,每股面額10 元,計2,000,000 股。(3)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a)既得條件:符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條件者。(員工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半年起於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同時未曾有發行辦法規定有關違反契約、義務、規則等情事,且於各期滿日前年度本公司整體營運成果與該員工個人考績表現均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績效(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前,本公司將就公司整體營運成果與該員工個人考績之具體目標訂定於個別員工之契約上),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屆滿半年:30%、屆滿一年:30%、屆滿二年:40%。)(b)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成既得條件者,其股份由本公司向員工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如遇繼承之情況,依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4)員工之資格條件:(a)以授予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全職員工為限。(b)實際被給與之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獲配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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