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收到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全字第30號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2018-05-04 公司:力晶創新投資控股
本公司收到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全字第30號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狀通知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林緯程及呂叔玲

相對人: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全字第30號

2.事實發生日:107/05/0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107年5月3日收到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調查107年度全字第30號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事件。該聲請狀請求事項:本公司應將聲請人所共同提名

之獨立董事候選人郭建忠列入(1)「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7年股東常會董

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2)本公司股

東常會召集通知中之「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7年股東常會董事(含獨立董

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及(3)股東常會之「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7年

股東常會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

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任律師出庭依法答辯。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聲請人所提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依法形式審查所應檢附之文件,確有缺漏而於法不

符。另亦違反本公司於107年3月17日「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及股東提案權相

關公告」之審查規定。

本公司靜待司法公正審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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