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核准申請撤銷107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案

2019-05-07 公司:美賣科技
1.事實發生日:108/05/07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考量全體股東權益及整體市場氛圍,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107年度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05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

1080313311號函同意廢止。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同意撤銷現金增資案後,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第11條第4項規定,接獲主管機關撤銷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依法加算利息返還原股東

所繳納之股款﹔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或開立支票退回其繳交之股款,匯費及掛號郵資

由本公司負擔。本公司對於已繳交股款者應退還股款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065%(註1)/365】

(註1)年利率係以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牌告機動利率為基準計算補償。

(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2)承諾書:

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好玩家公司)辦理107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

,每股面額5元,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乙案,業經 鈞會107年1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

1070340410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及108年1月29日金管證發字1080303072號函同意展延繳款

期間至108年4月24日止。

考量全體股東權益及整體市場氛圍,經好玩家公司108.4.22第三屆第十一次董事會決議

撤銷前已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核准撤銷現金增資案後,擬辦理

後續退款及補償事宜。若仍有原股東、員工針對本次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為權益受

損,提出書面舉證並合理說明主張其權益受損部分,若經確認無誤,本人願負賠償之責

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呂柏宏

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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