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決議出租部份新建竹北AI廠房(補充公告)

2022-04-22 公司:普生
1.事實發生日:111/04/21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

(1)因本公司新建AI園區廠房為有效利用使用面積,擬出租該部分廠房予智強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執行此物業管理工作。

(2)前述智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東為本公司董事宣明智先生,而該公司有意願

承做此方面之物業管理工作且所營事業內容亦符合需要。

(3)租金給付金額:分首筆租金及新廠建廠期間分期給付租金。

(4)租賃期間:自本建物取得執用執照日起至中華民國130年4月29日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補充公告)

(1)依據新竹縣政府111年4月13日府產貿字第1115254034號函,待產業專用區(一)土地

設定地上權手冊第四十六條規定完成後,方得出租或出借供他人使用。

(2)本公司係於111/4/21簽約,惟租賃期間將依前述7.(1)規定,自本建物取得執用執照

日起始得起算出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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