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申報本次現金增資展延原股東、員工與特定人 繳款期限並調

2022-05-31 公司:台新藥
本公司申報本次現金增資展延原股東、員工與特定人 繳款期限並調整發行股數

1.事實發生日:111/05/31

2.公司名稱: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1年3月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8,500,000股於111年4月25日

金管證發字第1110340125號函核准生效。

(2)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考量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

故擬展延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111年6月2日至111

年7月14日、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11年7月15日至111年7月28日,並調整發行股數,

由18,500,000股調整為14,810,000股(募集總金額為503,540,000元)。

(3)111年5月31日向主管機關申請。

6.因應措施:

一、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整繳款期限及發行股數。

二、承諾書

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於111年3月9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1年4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0125號函核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8,500,000

股申報生效在案。

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考量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為

使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故調整原股東、員工繳款期間為111年6月2日至111年7月

14日、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1年7月15日至111年7月28日,調整發行股數為14,810,000

股,募集總金額由新台幣629,000,00調整為503,540,000元。

上述申報本次現金增資案調整繳款期間及股數之相關作業,預期對原股東、員工及

認購人等權益應尚無實質影響,然若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等依法提出合理及具體

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立承諾書人承諾將依法對因此而致權利受損之原股東、

員工及認購人等負賠償責任。

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程正禹

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未對外公開承銷,待取得主管機關調整繳款期限及發行股數

核准函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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