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核准本公司變更本次現金增資案發行股數及延長 原股東、

2022-06-07 公司:台新藥
主管機關核准本公司變更本次現金增資案發行股數及延長 原股東、員工與特定人繳款期間

1.事實發生日:111/06/07

2.公司名稱: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考量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

故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原股東及員

工繳款期間為111年6月2日至111年7月14日、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11年7月15日至

111年7月28日,並調整發行股數為14,810,000股(募集總金額為503,540,000元),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6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6144號函同意備查。

6.因應措施:

一、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備查。

二、承諾書

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於111年3月9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1年4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0125號函核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8,500,000

股申報生效在案。

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考量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為

使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故調整原股東、員工繳款期間為111年6月2日至111年7月

14日、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1年7月15日至111年7月28日,調整發行股數為14,810,000

股,募集總金額由新台幣629,000,000元調整為503,540,000元。

上述申報本次現金增資案調整繳款期間及股數之相關作業,預期對原股東、員工及

認購人等權益應尚無實質影響,然若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等依法提出合理及具體

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立承諾書人承諾將依法對因此而致權利受損之原股東、

員工及認購人等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程正禹

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敘明相關增資作業日程

(1)發行股數:普通股14,810,000股

(2)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4元(不變)

(3)員工認股股數:增資發行新股總額10%,計1,481,000股

(4)原股東認購比例:增資發行新股總額90%,計13,329,000股

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134.865089股。

(5)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05/25(不變)

(6)停止過戶期間:自111/05/21至111/05/25(不變)

(7)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11年6月2日至111年7月14日 15時30分止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自111年7月15日至111年7月28日 15時30分止

(8)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其他一切有關發行作業之事宜,如因法令變更、主管

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由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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