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現任董事未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擬依法提

2022-12-08 公司:維格餅家
本公司現任董事未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擬依法提起訴訟案

1.事實發生日:111/12/08

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現任董事孫○華使用維格食品有限公司之名義承租原本公司坐落於承德路三段

27號之旗艦店位址,並開設與維格餅家相同的伴手禮店,所販售商品品項皆與維格餅

家相同。為捍衛本公司利益及保障股東權益,擬委請律師研議依法提起訴訟以追究相

關責任。

6.因應措施:擬委請律師研議依法提起訴訟以追究相關責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
暫無公告
最新消息
  • 暫無資料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