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2023-02-16 公司:利百景環保科技
1.事實發生日:112/02/16

2.公司名稱:利百景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02月16日截止,

惟仍有部份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本公司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本公司擬訂自112年02月17日起至

112年03月20日止為本次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者,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新營分行暨全國各地分行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依各認股人所認購之股數,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

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劃撥至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

(4)若有任何疑問,敬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61-1300)。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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