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裁處罰鍰新台幣120萬元

2023-04-07 公司:台灣虎航
1.事實發生日:112/04/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2月~4月間因升訓正駕駛年度航路考驗時間計算與主管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認定不同,及110年5月受疫情影響正駕駛未完整實施90天內3次

起降飛行任務,致分別違反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165條及163條規範,處以

新台幣120萬元罰鍰。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2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民用航空法規規定與定義,重新安排飛航組員

各項資格訓練及考驗計畫,並提報民航局核可執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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