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收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分書

2023-04-10 公司:溫士頓醫藥
1.事實發生日:112/04/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收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2年4月06日勞職授字第1120201873

號函,因未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條第2項之規定,應設置緊急沖淋設備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查證屬實依同法第43條

第2款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10萬元整。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於該作業場所新增緊急沖淋設備,以符合現行法令規範並保護勞工安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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