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2023-04-07 公司:兆聯實業
1.事實發生日:112/04/07

2.發生緣由:

依「公司法」第235 條之1 及本公司章程第十九條規定,本公司應以當年

度獲利狀況的百分之ㄧ至百分之二十的範圍內提撥做為員工酬勞,並得經

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

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

而董監酬勞,僅得以現金方式為之。

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分配如下:

員工酬勞新台幣126,000,961元,以現金方式發放。

董監酬勞新台幣6,631,628元,以現金方式發放。

前述擬分配酬勞與帳列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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