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受金管會裁罰案之說明

2020-07-07 公司:遠雄人壽保險事業
1.事實發生日::109/07/072.違規情形::本公司未依保險法令規定落實執行招攬及核保作業之情事。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核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整。4.預計改善措施::已就相關機制加以檢視並依金管會意見進行改善。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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