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 及

2022-06-30 公司:辣椒方舟移動數位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規定,自111年7月15日起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1.事實發生日:111/06/30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

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券商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協辦輔導推薦券商

致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申請辭任本公司之輔導推薦證券商,

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101010014號函示,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

及第2項規定,自111年7月15日起終止本公司興櫃一般板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1/07/15

4.其它應敘明事項:

推薦證券商於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

另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對於股東所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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