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9年8月14日第5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 司法遵
2020-08-14
公司:台灣金融控股
本公司109年8月14日第5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 司法遵長及臺灣銀行法遵長等二職人事代理案。1.事實發生日:109/08/142.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8月14日第5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臺灣銀行法遵長兼任本公司法遵長林素蘭109年8月17日退休生效,上開職務待核定期間前,暫由臺灣銀行法令遵循處處長兼任本公司法令遵循處處長陳蕙萍代理3個月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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