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訂定109年度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機構

2020-12-10 公司:鑫品生醫科技
1.事實發生日:109/12/102.發生緣由:(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本公司本次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價款,並存儲於本公司所開立之專戶內,且應 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並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 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2)本公司已於民國109年12月10日與銀行簽訂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合約,故依規 定理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行庫: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2)委託存儲價款行庫: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南松山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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