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子公司處分台灣固網普通股7560萬股獲利790萬元

2001-06-02 公司:金鑫投資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中心. 6月 1日 06/02 11:15 主旨: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1605)代子公司金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輸入處分台灣固網普通股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90/06/01說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 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台灣固網股份有限 公司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90/06/01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75,600,000 股 /每股新台幣10.135元/共計新台幣766,206,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瑞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長與該公司董事 長為一等親關係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投資理 財/原始認股/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無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約 新台幣7,900,000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價款於90/06/01交割後支付 現金新台幣766,206,000元/無/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議價/總經理室/台灣固 網股份有限公司每股淨值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劓]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611、2點規定情事者,並 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新台幣10.107 元/無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 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85,400,000 股/新台幣 854,000,000元/0.926%/無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 價證券者不適用): 占總資產比率:86%,占股東權 益比率:88%/新台幣582,742仟元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 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 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投資理財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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