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對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論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2020-12-24
公司:普惠醫工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9/12/24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李金德/群翊工業(股)公司之獨立董事及審計與薪酬委員會召集人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109/12/24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第一案:修訂本公司內控辦法案, AM46 董事選任程序辦法案。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此辦法第12條:「董事及獨立董事若有違反道德行為準則或違反公司誠信經營 守則者,需提報董事會決議適任性,並經股東會決議是否解任。」,疑似抵觸 法院裁判權,請公司於三天內函送主管機關解釋。6.因應措施:除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外,本公司會將反對意見列入董事會議事錄。7.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表決是否通過,表決結果為5席贊成、2席反對, 故本辦法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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