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負責人接獲臺灣高等法院就私人上訴案件 二審判決無罪

2020-12-30 公司:長泓能源科技
公告本公司負責人接獲臺灣高等法院就私人上訴案件 二審判決無罪事宜。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文書案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0號2.事實發生日:109/12/2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負責人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就任職於中強電子(股)公司之當事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乙案提請上訴,今經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無罪,原一審判決撤銷。4.處理過程:臺灣高等法院審理結果判決本公司負責人無罪,撤銷原一審判決。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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