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光訂2001.07.31為除權基準日

2001-07-19 公司:新美光塑膠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7月19日 07/19 09:45 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依2001.05.26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下: 1.配認股基準日:2001.07.31。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2001.07.27∼2001.07.31。 3.增資前實收資本: 2億4000萬元,每股面額10元,分2400萬股。 4.增資後實收資本: 2億6400萬元,每股面額10元,分2640萬股。 5.本次增資: 盈餘轉增資:2400萬元。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6.股務:永昌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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