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麗偉電腦機械何燦雄聲明啟事

2001-07-27 公司:台灣麗偉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7月27日 07/27 14:03 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何燦雄聲明啟事。 本人於今年07月20日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上獲得大多數股東支持並以 36.5%之最高票當選為董事,隨後召開之董事會上,本人禮讓朱志洋先生為董事長,本人為副董事長。依本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十九條規定:「董事組織董事會,....互選董事一人,及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因故無法執行事務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故本人當選為副董事長完全合法。非經股東大會通過,董事長無權變更。同時若董事長出差,副董事長代行職權。自07月20日起迄今,朱董事長一直未到麗偉上班,依公司章程規定,由本人表公司行使一切營運程序,何來混淆視聽。本人在此特別聲明,請朱志洋董事長火速出面處理此一事件,以維護公司正常運作。 附註:朱志洋先生自去年擔任董事長以來,一直身兼四職,即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並掌握公司大小章,帳目不清,無人監督,視公司為私物,已引起全體股東之憤慨不平。 聲明人: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副董事長何燦雄暨全體股東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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