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國際募集及交付第四次有擔保公司債 總額新台幣15億元

2001-08-08 公司:長榮國際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8月08日 08/08 09:29 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01年06月18日董監事聯席會議決議募集及交付第四次有擔保公司債。 1.公司名稱: 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 總額為新台幣15億元整,債券面額為新台幣 100 萬元 1種。 3.公司債之利率: 票面利率為年息3.870%。 4.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發行期限 5年。每年單利計息, 1年付息 1次, 發行屆滿 3年、4年、5年各還本 20%、40%、40% 。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本公司債各期應付之本息,由本公司各年度營運 產生資金,並按年列入營業預算償還,且於債券 每次付息日及還本日之前 1營業日交付還本付息 代理機構世華聯合商業銀行民生分行以備兌付到 期本息。保管方法:無。 6.公司債募得債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 償還中、長期借款。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 新台幣28億4000萬元整。 8.公司債發行價格:依面額金額十足發行。 9.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 每股發行面額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 3 億5000萬股,發總金額新台幣35億元整。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 之餘額: 新台幣 181億8320萬2000元。 11.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 台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12.發行擔保:銀行保證。 13.發行保證人: 本公司債均由世華聯合商業銀行民生分行擔保發 行。 14.募集期間:2001.08.31。 15.第四次有擔保公司債債券謹訂於發行日 (2001.08.31)交付應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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