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2003-08-13 公司:展宇科技材料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三日(92)展業字第920808號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提撥九十一年度盈餘新台幣(以下同)57,950,000元(含員工紅利6,05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5,79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八月七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35754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PU硬化劑、處理劑、塗料、塗料用樹脂、接著劑、平光劑及其有關原料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2、皮革、二榔皮、合成皮之加工及買賣業務。3、前項各有關原料之進出口貿易業務。4、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5、C801040合成樹脂製造業。6、C802030塗料及油漆製造業。7、EZ11010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8、C802990雜項化學製品製造業(防塵黏墊)。9、C805020塑膠膜、袋製造業。10、C801030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11、C801990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光阻劑)。12、F401030製造輸出業。13、C801060合成橡膠製造業。14、C801050塑膠原料製造業。15、C805010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16、C805060塑膠皮製品製造業。17、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正,分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分次發行。已發資本額新台幣259,500,000元,分為25,9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新竹工業區光復路七十一號。(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名、監察人三名,任期均為三年。(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發行新股中,盈餘轉增資57,950,000元,分為5,795,000股,每股面額10元,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名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另員工紅利6,050,000元,分為605,000股分配予員工。2、以上股東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合併為一股,未於期限內合併者,改以現金分派折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其股份統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購買之。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69,000,000元,分為36,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分次發行。增資後實收資本額317,450,000元,分為31,745,000股,每股10元。(九)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彰化銀行信託部。(十一)股票過戶機構:倍利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63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7-9966(十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給各股東,屆時將另行公告三、前述盈餘轉增資外,另經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仟股配現金股利4,000元整;前述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92年8月18日為除權暨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2年8月14日至92年8月18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2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倍利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63號B1;電話:02-27479966,俾可享受配股權利。四、現金股利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倍利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於九十二年九月一日開始發放,本公司於扣除郵資費後,將發放之淨額,依原通訊地址掛號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郵資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五、附列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眾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國旺會計師(89年)、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國旺、陳慧銘會計師(90年)及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林鴻鵬、黃樹傑會計師(91年)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於後,(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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