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船企業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2004-02-25
公司:大船企業
說明 1.事實發生日:093/02/242.發生緣由:本公司(24)日召開董事會,會中之重要決議3.因應措施:本公司擬申請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訂定本公司九十三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提請核准。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九十三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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