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2004-06-09
公司:遠業科技
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五月十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二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以下同)6,152,500元;並以盈餘(含股東紅利55,372,500元、員工紅利7,227,500元)新台幣62,600,000元整轉增資,擬發行記名式普通股6,26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業經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2412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監控系統之設計、按裝、製造及經銷業務。2.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3.代理前各項國內外廠商產品之報價投標業務。4.一般儀器製造業。5.光學儀器製造業。6.電子零組件製造業。7.產品設計業。8.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460,000,000元,分為4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實收資本額267,500,000元整,已發行26,75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八德路四段768巷9號2樓之1。(五)、公告方式: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http://mops.tse.com.tw)。(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460,000,000元,分為4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實收資本額330,100,000元整,分為33,01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八)、本次增資總額共計62,600,000元整,發行新股6,26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一、本公司提撥股東股利55,372,500元及員工紅利7,227,500元,合計62,600,000元,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之規定發行記名式普通股6,260,000股,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案,本次增資由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07股,配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仍未拼湊者,按面額以現金折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二、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記名式普通股相同。(九)、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十)、股票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交付,屆時當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三、茲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九十三年七月五日為配息、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三年七月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駕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6,152,500元,茲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0.23元整,茲訂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至元,元以下捨去),郵資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50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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