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苗汽車九十三年配息相關基準日公告 2004-06-15 公司:桃苗汽車 依據:本公司九十三年六月八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 本公司九十三年配息相關基準日,經董事會決議如後:本公司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八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現金股利每股○.四三元,共計新台幣二六、○六四、一四五元。二、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六月十七日起至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