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景世界於93年6月16日收到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來函,通
2004-07-10
公司:海景世界企業
海景世界於93年6月16日收到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來函,通知與鑫河有限公司於93年7月13日在簡易庭調解1.事實發生日:93/06/162.發生緣由:鑫河有限公司於92年9月8日與本公司簽訂廠商設櫃同意書,並於92年 9 月18日正式營業。本公司92年11月10日去函通知鑫河有限公司業績未達成,請立即改善以提昇業績,但鑫河有限公司於92年11月15日至92年11月19日止連續五日未經程序同意無故停止營業,本公司並已三次書面通知未見改善,另於92年11月19日通知鑫河有限公司終止本合約,並依第十一條第一款沒入保證金及依第七條規定限期於文到三日內完成場地遷出復原,逾期則視為廢棄物處理。該公司於92年12月22日委託張永昌律師代函催告解除不合理禁令等事宜。本公司已於92年12月23日回覆,張永昌律師來函所指各節,完全子虛烏有,祈張永昌律師鑑察。3.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委託律師待93年7月13日調解。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0917-55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