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增資發行新股、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2004-07-21 公司:神通電腦
一、本公司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 1.3元,並以盈餘新台幣17,000,000元(全為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總計發行 1,700,000 股 , 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28024號函通知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二)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定股份總數為參億玖仟萬股(含貳仟萬股供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使用),已發行股份總數為貳億柒仟陸佰柒拾肆萬參仟伍佰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187號。(四)公告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發行新股總數、每股發行價格及其他發行條件:以盈餘新台幣17,000,000 元(全為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配發予員工 ,總計1,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七)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貳億柒仟捌佰肆拾肆萬參仟伍佰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八)股票簽證機構:交通銀行總管理處信託部。(九)增資用途:為延攬及留用人才。(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三、本公司董事會訂於93年 8 月20日為配息、配股基準日,依法自93年8月16日起至93年8月20日止停止普通股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93年 8 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361-3033]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新台幣1.3元,即每仟股發放1,300元。茲訂於93年9月10日起以支票或匯款方式,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代為發放。五、茲將本公司最近年度經勤業會計師事務所張銘政、郭文吉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公告如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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