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2004-07-19
公司:鑫永銓
主旨: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及九十三年度現金增資公告 壹、本公司於9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未分配盈餘新台幣15,050,000元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4,970,000元合計20,020,000元,增資發行新股2,00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7月14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206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93年6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40,000,000元,計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採溢價發行,其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15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7月14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207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橡膠運送皮帶、橡膠板、耐油、耐酸、耐熱迫緊、及各種橡膠迫緊之製造及加工及買賣業。橡膠碰墊、特殊帆布之製造加工買賣。輸送帶用之化纖布、輸送機零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2.C804990 其他橡膠製品製造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參億元,分為參仟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正,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之。前項資本總額內保留新台幣壹仟萬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證,共計壹佰萬股,每股為壹拾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四、本公司所在地:南投市南崗工業區南崗三路294號。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定章程日期:民國五十八年八月八日訂立,第十九次修正於九十三年六月十七日。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一)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1.本公司自未分配盈餘轉增資15,05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505,000 股及資本公積4,97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97,000股, 新股分派比例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持有股數每仟股盈餘轉增資70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23.116股;配股分配時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者,一律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之。2.本次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二)現金增資1.本次現金增資新臺幣40,000,000元,計發行新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整,發行價格為新臺幣15元整溢價發行;除依公司法保留15%,計600,000股予員工認購外,餘3,4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158股,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行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拼湊成整股,逾期未認購之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2.本次現金增資,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5,020,000元整,分為27,502,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十、增資計劃用途1.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改善財務結構。2.現金增資:償還銀行借款。十一、股票簽證機構:彰化銀行信託部十二、股款繳納期限:股東及員工自民國93年8月2日起至93年8月9日止, 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凡未在此期限內繳款者,其認股權利視同自動放棄,股東通訊處如有遷移變更者,請於繳款日期開始前,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恕不負責。十三、代收股款機構: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南投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印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除前述增資案外,另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紅利之現金股利4,300,000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薄記載股東持股比率計算,每仟股配發新台幣200元,配發至元為止。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三年八月十日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方式發放,郵費自股利中扣除,股利在新台幣伍拾元以下,僅郵寄通知書,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93年7月26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及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3年7月22日起至93年7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7月21日下午四時半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巿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5-8280公司代號:2114)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認股、配息之權利。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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