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權基準日公告
2004-07-19
公司:信億科技
壹、本公司經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新台幣45,200,000元(含員工紅利新台幣6,000,000元)增資發行新股4,5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總額新台幣45,2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7月13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003號函核准在案。貳、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信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各種積體電路及電腦軟體系統之設計研發製造買賣業務。(二)電腦附加卡之製造買賣業務。(三)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四)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五)資訊軟體服務業。(六)產品設計業。(七)製造輸出業。(八)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390,000,000元,分為3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已發行股份總額196,000,000元,分為19,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三重市光復路一段82-2號6樓。五、公告方式:於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資訊申報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se.com.tw)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十六日。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條件:(一)本次發行新股總額4,520,000股(其中盈餘轉增資3,920,000股、員工紅利轉增資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增資後股份總計24,120,000股,股本為新台幣241,200,000元。(二)本次股東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之配股方式,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三)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四)本增資案所訂各項要件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需變更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390,000,000元,分為3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完成後,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41,200,000元,分為24,1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台北銀行信託部。十二、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當另行公告共並分函通知各股東領取。參、配股除權基準日:本公司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董事會決議訂定九十三年八月十四日為配股除權基準日,依法自九十三年八月十日至同年八月十四日止,停止過戶登記。(一)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八月九日(星期一)下午四點三十分以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5號4樓)辦理過戶手續。(二)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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