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光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2004-07-28
公司:一品光學
一品光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一品學93字第021號壹、本公司經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以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新台幣五三、○○○、○○○元、員工紅利五、○○○、○○○元及資本公積提撥一五、九○○、○○○元辦理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七、三九○、○○○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2133號函核准在案。貳、謹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一品光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有關照像機用各種鏡片、觀景器、鏡頭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二)有關機器、材料、原料之進出口貿易業務。(三)經銷代理國內外廠商有關產品投標報價業務。(四)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五)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六)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七)CQ01010模具製造業。(八)F106030模具批發業。(九)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十)F116010照相器材批發業。(十一)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十二)F401030製造輸出業。(十三)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玖億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伍億參仟萬仟元,分為伍仟參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166號9樓。五、公告方法:刊登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一)自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五三、○○○、○○○元,轉增資發行新股五、三○○、○○○股,每股面額十元,按增資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一○○股。(二)自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員工紅利新台幣五、○○○、○○○元,轉增資發行新股五○○、○○○股,每股面額十元,依本公司員工紅利發放作業經董事長核准後辦理。(三)自資本公積提撥一五、九○○、○○○元,轉增資發行新股一、五九○、○○○股,每股面額十元,按增資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三○股。(四)前列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得由股東於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五)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玖億元,實收資本總額為六○三、九○○、○○○元,分為六○、三九○、○○○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九、簽證機構:第一銀行信託部。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增資發行之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參、茲定九十三年八月十八日為增資除權基準日,並依法自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四日至八月十八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八月十三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B1〉或郵寄以寄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政第46-300號信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認股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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