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公告

2004-10-21 公司:大東電業
一、 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業經93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5元(每仟股配發500元),茲訂93年10月15日為除息基準日。二、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10月11日起至93年10月15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五天;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之股東,請於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辦理過戶手續。三、 本次現金股利預定93年10月25日(星期一)開始發放。四、 特此公告。
公告
暫無公告
最新消息
  • 暫無資料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