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合電腦94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之查核

2005-08-29 公司:志合電腦
本公司94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公告 1.事實發生日:94/08/29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會計師查核報告志合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志合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除下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如財務報表附註八所述,志合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新台幣741,174仟元及417,917仟元,民國九十四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認列有關投資利益(損失)中分別為新台幣316,040仟元及(17,022)仟元,暨財務報表附註二十四有關前述各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與揭露。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所認列之投資損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志合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及有關前述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志合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志合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志合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勤 業 眾 信 會 計 師 事 務 所會 計 師 龔 雙 雄 會 計 師 楊 民 賢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七  月   三十  日3.財務報告重要查核說明中有關內部控制制度之評估意見: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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