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航發會投資高鐵無效」報導之說明

2006-03-07 公司:台灣高鐵
1.事實發生日:95/03/072.發生緣由:有關「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航發會投資高鐵無效」之報導本公司說明如下:(1)本公司無從得悉航發會董事會之決策過程,對於法院裁定書之內容亦無所悉,故對於媒體報導所指稱事項無從判斷、回覆或評論。(2)基於確保交易安全之法律基本原則,航發會認購高鐵特別股之交易行為係屬有效,且高鐵公司為善意第三人,其權益依法受有保障。(3)行政院蘇院長與交通部郭部長今日在立法院答覆立法委員相關質詢時已澄清,高速鐵路為國家重要基礎建設,政府會繼續支持高鐵完成興建營運,航發會認購高鐵特別股之資金不會收回。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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